中國美術學院上海設計學院是1997年經國家教育部和文化部批準,國有高等學校按新的辦學機制運作的中國美術學院二級學院。2000年被文化部確定的全國高等藝術院校改革試點單位。
學院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高科技園區春曉路109號,占地面積44畝,擁有教學樓、實驗樓、展示廳等附屬建筑18000平方米。配備先進水平的現代化教學設施。
學院實行院系(部)兩級教學管理體制。現設有:視覺傳達設計、建筑與環境藝術設計、工業設計、媒體與影像設計、染織與服裝設計、繪畫(城市景觀造型藝術)、數字出版與展示設計7個本科專業,以及專業基礎教學部、共同課教學部。并設有美術學、設計學、戲劇與影視學3個學科6個研究方向。本科、碩士專業基本覆蓋設計藝術學學科門類的大多數專業方向。在校師生員工 1700 余人。
上海設計學院依托上海張江這個國際化大都市的舞臺,將美院的傳承積淀與才情學養展現,建設成為一流的國際化城市設計學院。
發展美院人文傳統,依托上海地域特點,融合國際都市優勢,突出城市設計亮點,構筑設計教育高地,塑造求實創新人才。
1995年3月2日,中國美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商議上海設計分院選址問題。
1995年5月18日,文化部批復中國美術學院同意在上海建立教學實習基地。
1996年9月6日,上海教學基地舉行開學伊始。借用上海的第二教育學院校舍辦學(楊浦區國定路校區),招收視覺傳達設計和染織與服裝設計兩個專業的首批本科生40名。
1997年1月23日,國家教委計劃建設司致文化部教育司的復函,原則同意中國美術學院在上海市設立教學基地。教育基地不作為獨立設置的高等學歷教育機構,由中國美術學院負責管理。
1997年4月29日,文化部同意成立中國美術學院上海設計藝術分院,分院為系級教學機構。同年9月10日,中國美術學院上海設計藝術分院在上海舉行掛牌儀式,文化部副部長潘震宙作《適應二十一世紀發展需要 開拓中國的設計藝術教育》的講話;潘公凱院長作《發展設計藝術教育,為上海與全國的經濟建設服務的講話》。
1997年7月18日,中國美術學院決定:馮遠兼任上海設計藝術分院院長。周善玲、朱淳任上海設計藝術分院副院長。
1997年9月,中國美術學院上海設計藝術分院在上海浦東張江開發區正式掛牌辦學。性質屬于股份制的二級學院,管理上采取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作為中國美術學院直屬的系級教學機構,這樣的辦學模式在當時是國內首個嘗試。
1997年12月30日,中國美術學院與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開發公司簽署合作建立中國美術學院上海設計藝術分院協議書。
1998年9月,中國美術學院黨委研究決定,潘公凱同志兼任上海分院院務委員會主任。
1999年8月18日,上海分院新校舍建設工程奠基開工,占地面積13900平方米,建筑面積17326平方米。
1999年,12月8日,文化部原則同意中國美術學院上海分院辦學形式改革,籌措社會資金,加快建設與發展。辦學形式改革后,中國美術學院上海設計藝術分院更名為“中國美術學院上海分院”,受文化部委托,由學院代管,實行上海分院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黨委決定,學院擔任上海設計藝術分院改制后的三名董事為:徐嘉木、潘公凱、范凱熹。建議董事會聘請潘公凱兼任上海分院院長。
2000年6月6日,中國美術學院決定:宋建明任上海分院常務副院長(主持工作)。
2000年8月25日,上海分院告別四年靠租借校舍辦學的歷史,遷入位于張江高科技園區的新校舍;9月18日,340名新老學生在新校舍舉行開學典禮。徐嘉木、潘公凱等出席。
2001年6月15日,中國美術學院黨委決定成立中國共產黨上海設計藝術分院支部委員會。宋建明任書記,邵琦任組織委員,孔莉莉任宣傳委員。
2002年9月4日,中國美術學院決定:王雪青同志任分院院長,董事會董事;許江同志任上海設計藝術分院法定代表人。
2003年10月10日,省教育廳同意中國美術學院在上海成立中國美術學院上海設計學院。
2003年12月24日,中國美術學院決定:徐嘉木同志兼任上海設計學院院務委員會主任,負責學院全面工作。
2004年9月7日,中國美術學院上海設計藝術分院更名為中國美術學院上海設計學院。
2004年12月28日,黨委研究,同意成立上海設計學院教工黨支部。錢聿釋同志為書記,周善玲同志為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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